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是依据我国社会组织评估体系,由社会组织自主建设、自愿申报,由各级民政(社团)部门牵头组织,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原则,通过申报单位自评、专家组实地考评、评估委员会审核、社会公示等方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确定为1A至5A的不同等级,颁发全国统一的等级标示。其中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可以优先享受优惠政策。此次我会荣获5A级社会组织,标志着我会今后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的优劣上有了明确标示和重要的参考与依据。我会将认真对照5A级社会组织标准,继续发挥学会优势,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江苏预防医学事业发展再添新功。